反邪教宣传警示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4-12
1、遇到邪教时,不听、不信、不看、不传、不参与;
2、看到邪教搞破坏、邪教传播、非法聚会时,要及时提醒他们或者告知镇(街)、村(居)干部,或者拨打110报警。
1月25日,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司法解释),就办理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。
司法解释共16条,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;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、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;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、罪数处断、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。